所内各部门(课题组):
长春市科技局、中科院长春分院发布了《市院科技创新合作专项项目申报指南》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支持重点
支持中科院院属科研单位在长春市域内实施高技术产业化项目,主要支持方向围绕长春市重点产业重点支持汽车、高端装备、医药健康、光电信息、新材料和现代农业等领域项目。
二、支持方式
以前补助方式支持,每个项目支持额度50万元,项目资金分两次拨付,首期拨付70%,验收合格后拨付30%。
三、申报条件要求
1. 项目申报主体为金属所,由金属所推荐到中科院长春分院,中科院长春分院初审后,进行网上推荐申报。
2. 申报项目的核心技术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,并具备实现产业化基础。
3. 申报项目须与长春市域内企业开展技术合作,并在项目申报前已签订技术合作协议,协议中须明确合作方式、任务分解、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属、双方职责、经费投入、合作期限等内容。
4. 项目执行期内研发出新品种、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工艺、新装备、新模式1个(项)以上;形成发明专利、技术规程、技术标准、登记成果、获奖成果等2项(个)以上;项目执行期内企业新增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(含100万元)。
5. 项目负责人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,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。
6. 合作企业须为本项目提供不低于1:1比例配套资金。
四、申报材料要求、申报方式及要求、申报流程请详见附件1。
五、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
1. 受理时间: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本指南发布之日起至7月30日17:00截止,推荐审核时间为8月2日17:00截止,纸件受理时间为8月6日17:00截止。申报书模板可在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下载,待系统调试结束后正式网上填报(系统预计7月8日开通)。
2. 受理网址:http://www.cckjxm.com/
3. 联系人:马俊飞 024-83978277 jfma@imr.ac.cn